關於退換貨
1. 我們無提供換貨服務,僅提供退貨服務,如欲換貨請先辦理退貨完成再重新下單。
2. 辦理退貨請務必於收到貨品七天內先聯繫客服。
3. 退款方式如為刷卡付款則會刷退處理、第三方支付則會退回原支付系統,其餘一律以轉帳方式退款,若非高雄銀行用戶則須扣除手續費15元。
4. 退貨商品請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武聖路69巷40弄20號 韓欣食品(冠鈞商行) 收,請在箱內附上訂單編號、聯絡電話、聯絡人,若為瑕疵品退貨,收到貨品後始處理退款作業,預計15日內處理完畢。
5.特殊訂製品不提供退貨服務,一般商品享有七天鑑賞期,超過七天則視為交易成立無異議。
※註1:特殊訂製品若無特殊理由不提供退換貨服務,但我們希望每位顧客收到的都是最滿意的商品,會視情況盡可能提供換貨服務。
6.代購及客製化給付之商品無法主張7天鑑賞期主張退貨
※註1:委託我們代購之商品將無法退貨。
7.生菜類、食品類皆有食安問題之商品也無法接受退貨。
※註1:新鮮生菜屬於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的商品,故無法退貨。
有以下七種情形之一者,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7天猶豫期之適用:
一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(例如:現做餐盒或蔬果等,蛋糕或鮮奶等商品,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。)
二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(例如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、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)
三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四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五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因衛生考量而密封之商品(例如:內衣、內褲或刮鬍刀等),商品如拆封檢查試穿(用)後再次出售,有影響衛生之虞。
七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